白癜风公益活动 http://nb.ifeng.com/a/20190521/7442256_0.shtml近日课题地方组研学基地多次接到山西市民武先生反映,称山西介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于年12月31日采购的该市文化艺术中心安装窗帘项目,涉嫌违规操作,在向有关部门反映后,对所现问题敷衍推诿,纵容供应商以虚假品牌提供服务。
一、涉嫌违规操作,以不合理要求拒绝当事人企业参与竞争性磋商。
该项目磋商公告
质疑回复函图/受访者提供
此次采购项目的代理公司以当事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未声明所投货物制造商为中小企业”为由,拒绝当事人企业参与此次所谓的“竞争性磋商”,而磋商公告中要求有三点,很明确未提及此要求,况且中小企业要怎么去证明所生产的货物是中小企业制造的?不禁让人与之前发生的“你妈是你妈”事件产生联想。此行为是否为有意制造障碍,阻挠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有损地方营商环境?
二、在已知供应商提供虚假品牌的情况下,非但未及时有效纠正制止,反而纵容供应商毅然妄为。
该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该项目服务合同
信件回复信息图/受访者提供
在该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明确提供五类项目,其中有三项未按采购要求所提供,绍兴依水、李洪泉织带厂经查为虚假品牌,奥科伟业亦并非中小企业品牌,且李洪泉织带厂经了解为注销状态的企业。
在得知此情况后,武先生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提出质疑,并将问题作了详细反映,然而相关部门并未重视,反倒表现出敷衍推诿的态度,随后在服务合同中去掉了所需提供的品牌一栏,纵然使其以虚假品牌供应。
上述相关问题向介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如实反馈后,该中心王主任表示:“我按程序走的,我这没什么问题,至于他们提供假货那是他们的事我管不了,项目已经实施完了,难道我现在把窗帘扯下来换了”。
在此望介休市机关能够转变作风,思想上高度重视,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应正确引导,对所出现问题严格监督管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夯实“谁采购、谁尽责、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地方采购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有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能在采购中玩猫腻涉嫌违规操纵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