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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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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市妇联和省直相关部门(单位)推荐,我省拟推荐全国巾帼文明岗40个、巾帼建功标兵20名、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6个。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个人或集体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妇联发展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年1月14日-1月20日

联系-

电子邮箱:sxsflf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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