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禁燃区公告
为推进秋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经市*府研究,决定对我市年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居民住户配送清洁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年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范围为:
一是介休市建成区(纬二路经四路纬三路馨园路西外环路新建西路定阳路东外环林宗路经十一路纬二路);二是建成区外3—5公里范围内影响空气质量的建成区周边12个重点村,包括:石河村、下城南村、常乐村、南靳屯村、东内封村、东堡村、西堡村、韩屯村、上站村、三道河村、宋古村、马女村,禁燃区总面积40平方公里。
二、市*府将组织市煤炭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对我市禁燃区范围内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暂未覆盖区域的居民住户,进行清洁煤配送。商业门店等经营性场所不在配送范围。
三、清洁煤煤质标准是指含硫≤0.5%、灰分≤16%、发热量≥大卡/千克的块煤。
四、清洁煤配送采用“居民出资+*府补贴”的模式,相关乡镇人民*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核定配送户数,将辖区内需配送的户主姓名、详细地址、住房采暖面积、燃煤数量等详细信息登记造册,同时做好住户劣质煤收缴和登记工作。
五、禁燃区范围内的居民住户不得自行购买劣质散煤、蜂窝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未经*府招标清洁煤供应的企业、个体商贩不得向全市禁燃区及周边乡镇、农村出售和提供劣质散煤、蜂窝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一经查获,严肃查处;市交警大队、运管所等有关部门将联合执法,对违规进城的运输车辆一律进行查扣;市煤炭服务中心将对违法违规销售、燃用劣质煤的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六、市煤炭服务中心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对在禁燃区范围内违规销售、运输、购买劣质散煤、蜂窝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行为的举报并依法查处。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介休市人民*府年8月23日
来源:介休之声